人物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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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专访

让年轻的生命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中闪光

                        ——记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专职公益律师姚炜耀


    姚炜耀,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安徽省律协未保委专职公益律师。作为安徽省第一位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经过一年的未保工作,他已经成为了安徽探索公益维权的标志性人物。不管是从个案上帮助未成年人,还是在宏观层面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受益,姚律师正在努力实现着“一个律师全面带动一个省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目标。他充分彰显了中国年轻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的专业、踏实和奉献精神。
    接听法律咨询是姚律师每天的日常工作。他负责安徽省未保委以及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日常咨询工作,为安徽省的青少年提供了大量的法律帮助。除了自己接听咨询外,他组织了30多名骨干志愿律师参与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值班工作,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得到了及时专业的法律指导,能够依法维权,也使志愿律师在接听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方面充分发挥了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姚律师和志愿律师共接听接待咨询达700多次。

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个案援助是专职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8月,17岁的合肥少年王萌(化名)曾因打架伤人被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王萌即将升入高三之前,学校将其开除了学籍。姚律师获悉后,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姚律师与学校进行了沟通,学校称,他们的处理是按照《合肥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的,该规定中说明,“对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的学生,学校需开除其学籍,并报市教育局备案、除名。”姚律师认为《暂行规定》涉嫌违反《未保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且用词不准确,首先是违法的内涵很大、其次是司法机关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种,不可一概而论。 “学生有受教育权”、“缓刑生复学应不受歧视”等基本权利保障条款不应受此规定的限制。姚律师为了让王萌恢复学籍,向有关部门奔走呼吁,终于在12月中旬,姚律师带给王萌一个好消息,他的复学申请经学校申报,教育局已经批准,学籍将恢复在现在借读的学校,这意味着王萌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高考。“现在孩子整个状态非常好,他觉得自己又回到原来的集体中,人家又接纳他了,学习干劲很足,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考上大学。”王萌家长松了一口气。姚律师说,判处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这类特殊少年一直都面临着法律保护的困境,全国各地对此类事件鲜以诉讼方式解决,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选择默认。自2007年5月受理本案开始,持续半年之久,曲折很多,要想保障此类孩子的受教育权,还需要从立法中予以完善,在目前调研修订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将明确提出针对缓期执行、接触羁押、刑满释放等此类未成年人的复学权保障条款。)
    除上述案件之外,姚律师还办理了一些典型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在有些案件中,姚律师遇到很大的阻力,但都在他不懈的努力下最终妥善解决,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姚律师同时推动本省的志愿律师积极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007年他向志愿律师指派102起援助案件,县级的法律援助案件占到了30%。案件涉及到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种类型,其中包括援助“山西黑砖窑事件”受害人等有影响的案件。
    2007年5月,“山西黑砖窑事件”浮出水面、震惊世人。根据安徽省律协未保委主任孔维钊的要求,姚律师第一时间配合全国律协未保委开展救助行动,并在全国率先开通童工、未成年工法律援助热线。2007年6月,姚律师接到萧县地区山西黑砖窑受害童工邵某家长的求助电话。了解了情况后,他立即指派萧县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及时介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律师的援助,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邵某也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在维权实践中,姚律师深刻认识到,要想从源头上推进维权工作,立法工作是根本前提。2007年,姚律师积极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立法和政策制定。2007年,他和孔维钊、郑秀军等律师先后参加《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修订研讨会,针对《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的方向及注意事项提出了多项可行性方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目前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与团省委正式委托安徽省律协未保委起草安徽未保条例修订草案,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将承担起起草完善条例的任务)
    2007年初,姚律师从各方面了解中得知有些中学生娱乐时形成了抽烟喝酒的习惯,在安徽省律协未保委的支持下,他通知省律协未保委各地委员及志愿律师在当地针对未成年中学生购买烟酒行为予以调查。经过各地委员及志愿律师的反馈及姚律师本人的调查,他发现省内一些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的消费烟酒行为不但不予制止,反而积极提供。
  为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的危害,在安徽省律协未保委的支持下,姚律师积极促成省律协未保委联合安徽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2007年5月,阜阳市律协未保委召开了阜阳律师与媒体“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座谈会,并公开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消费烟酒建议。这一系列公益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盛赞。
    为了让更多的律师加入爱心队伍,姚律师积极推动安徽省志愿律师协作网发展建设。经过不懈努力,安徽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律师维权网络初步形成,志愿律师已超过400人,活跃在全省各地。为了提高县域志愿律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规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质量并有效推动当地的未保工作,全省县域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培训会、流动儿童教育工作者法制培训会相继召开。一系列培训为县域律师与团干部、学校老师搭建了互动的平台,也同时提高了参会者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在姚律师的努力下,在2006年以来连续三年评选“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活动,成为一个知名度高的公益活动品牌。为了解未成年人的心声,保护他们的参与权,此次活动还专门组织了150多名小学生参与了网上投票。评选活动给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引导和警示,倡导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加和谐、良好成长环境。
    姚律师同时还关注并积极参与其他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工作中,2007年参加了合肥市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队伍并为未成年被告人向审理法院提供了近5起社会调查报告。期间还加入了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并担任副秘书长一职。
    对于从事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工作,姚律师认为“工作量的加大也体现了工作的进展,虽然非常辛苦,但很充实”。面对未来的工作,他感言:首先要感谢全省志愿律师的支持与配合,各市、县志愿律师能够积极响应全国律协未保委、省律协未保委的要求与部署,在接听法咨询电话、进社区、进校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省级立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继续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多从宏观角度考虑问题,充分发挥省内400多名未保志愿律师的力量,尽最大努力为省内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搭建更加宽阔的平台。”姚律师的表达的不仅是自己的心声,也是所有正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公益律师的心声。他们的专业、勤奋和奉献使人看到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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