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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触电”带来人生价值取向的重大转变
2004年6月,曹卫律师受福建律师协会的委派到北京参加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专业知识及如何组建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培训。这次培训对她的影响非常大,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受到了震撼”。她第一次看到有这么一批律师特别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们在全身心地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着大量的工作,很受感动;与佟丽华主任简短的交流、沟通,她感觉到他们所做的这项事业非常伟大,非常崇高。
她首先从自己参与公益的方式开始检讨。她感觉在自己十几年的律师生涯中,似乎是只顾低头拉车。虽然在埋头做好业务的同时,也承担了一些公益的事务:如担任过福州市妇联维权中心的法律顾问;作为每年六一节律师协会的固定安排慰问过儿童福利院;参加全国妇联发动的“春蕾计划”,多年来一直在资助福建贫苦山区的多位失学女童等,但她感到这种参与往往浮于表面,投入的时间、精力也很有限,而且对这些活动的参与都属于被动式的,缺乏主动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
从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方面,她也意识到了参与公益的必要性。近几年来,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全国律师业面临的执业环境恶劣、律师的社会评价和地位每况愈下等问题,也偶引起她的思考。但她始终未能深度思考解决的途径和摆脱的办法。但参加了这次培训之后就不同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推动律师参与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作所取得的成绩,让她感觉到这的确是律师行业重塑社会形象的一个亮点。同时,她也充分意识到这是律师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从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需要角度,她也意识到了参与这份公益事业的价值。我国有3.67亿未成年人,他们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其权益的保护不但影响着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和今天的社会稳定,而且影响着我国法制化的进程和中国未来社会的发展。让人忧虑的是,近些年来,未成年人权益被侵犯的事件不断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率又逐年上升。这些现象因此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佟丽华主任所说的“律师参与保护未成年人领域的工作一定会受到党和政府的支持,人民群众的欢迎,也会极大地提高我们律师的社会地位”的话引起她的强烈共鸣,她真切地感到这的确是自己作为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义务,而且意识到是自己该为福建律师业做点事的时候了。
她的这种想法和认识得到了福建省司法厅领导以及律师协会领导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司法厅分管律师工作的陈勇厅长的支持,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从成立到此后开展的每项重大活动,陈厅长都亲临现场并做重要讲话。会长洪波也多次过问有关的活动和安排,秘书长肖仁辉亲自主持委员会的成立大会;副秘书长刘瑞兰不仅带队参加了2004年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3月份和6月份举办的会议,更是亲自抓这项工作的落实。这些都为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善用外援共同推动福建律协未保委工作的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综合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齐心协力,也需要很多部门的相互配合,仅律师一个行业是不可能做好的。曹卫主任一开始就充分意识到了发挥党政及相关部门作用的重要性。因此,不论在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顾问的安排上,还是在之后开展的多项活动上,她都善于取得党政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如:除了取得上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领导的支持外,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还聘请了福建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文明办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团省委、省妇联、省人大、省教育厅以及省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作为该委员会的顾问。在2004年9月25日福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举行成立仪式时,曹卫主任亲自给这些领导送去请柬,陈勇副厅长专门给顾问们颁发聘书。这为福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日后工作开展中取得顾问单位的支持、协助,起到了很有利的作用。
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于今年5月底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不仅启动仪式暨培训活动得到作为顾问单位的团省委等的资金上的部分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也得到了他们的大力配合。此前3月份,团省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综治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律协就联合在系统内给全省各地下了红头文件,定出三年内请律师普法的课时量、指标以及评优等规定,为下一步律师普法做了很好的铺垫。尤其是福建省司法厅和福建省律师协会,在“律师普法进校园”启动之前就召开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三进(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四贴近(法律服务贴近生活、实际、基层、群众)”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不仅要求福建各级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系统都要支持这项活动,还成立了从省厅到地方的工作组,专门负责制定各律师事务所在各阶段要完成的各项指标等。这为福建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创造了非常好的外部氛围。
目前福建志愿律师已达700多人,这与充分发挥各级律师协会的力量是分不开的,这也充分体现了善用外力的重要性。去年9月,在福建律协未保委成立前夕,曹卫律师给全省律师同行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倡议书》,之后通过省律师协会将《倡议书》和《承诺书》发给各地、市的律师协会,通过他们将这些《倡议书》和《承诺书》发给各个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进行张贴、发动本所的律师加入志愿律师队伍。由于动员工作的力度大,各级协会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各地律师也报名非常踊跃,在很短的时间里报名人数就达到了600多人。这次趁“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开展之际,曹卫主任又通过行业协会发动了一批新的律师加入志愿律师队伍。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也是外援的一个重要方面。福建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不仅在成立时,且在之后的几次大型活动上都邀请新闻媒体的介入。这既宣传了福建律师形象,也为今后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甚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还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如“律师普法进校园”启动伊始,就确定与福建教育电视台全程合作(也是该电视台主动请缨的),该电视台不仅将对福建各地律师开展该项活动的情况给予及时报道,且该台利用自己与教育系统长期合作、对福建各地的学校情况非常了解的优势,积极帮助联系普法学校;同时,该台还将自己近年来报道过的全省范围的各种校园事件、案件、学生存在的问题等的资料分类刻成光盘,提供给福建未保委作为律师进校园普法的参考教材;有时还与普法的律师现场合作,电视台播片子,律师对播放的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讲解等。这不仅丰富了普法的形式,也减轻了律师的工作量。这都是善用外援助力的经验。
构建平台,协调发挥各级组织网络的作用
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做的事或能够做的事太多了,这不是单靠个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需要靠大家的合力。作为一个地方律协未保委负责人的关键,还是要在中间起协调作用,把大家的优势和力量调动起来。曹卫主任从一开始就充分认识到一点,所以,她非常注意协调、调动团队的作用,以及动员更多的福建律师志愿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来。因此,她对福建律协未保委领导架构的设置以及发动志愿律师的细节上向福建律协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做法。
由于福建有九个地、市,地理分布上较为分散,且各地的交通也不是很方便。因此,福建律协未保委在名额确定和分配上颇费心思:40多名委员名额分配上要保证每个地、市都有2到3名委员;考虑到资金匮乏等因素,目前,福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案件只能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来完成,故委员的名额中也考虑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中吸收一名骨干律师加入,以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个案工作的开展;同时,由于很多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部门主要集中在省会城市福州,且福州的省直律师事务所集中了全省近四分之一的律师,为联系、开会节约时间和其他成本,委员的人数上省直和福州的律师相对较多,将近占了二分之一。另外,福建未保委在副主任的设置上也充分考虑如何有利调动、协调各地工作的开展。最初确定一名主任和两名副主任,且都在省会福州。这种架构刚开始是可以的,因为刚开始的工作主要是开展与省教育电视台联办0591——87708899“青少年维权热线”的合作以及负责福建省教师进修学院主办的《中学生时代》(全国发行的CN杂志,分初中和高中两版,每月2期)以案释法的专栏——“法在你身边”的组稿。但随着“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在全省范围内的全面铺开,这种架构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福州在福建的中部偏东,对于闽北、闽南、闽西的工作开展难以形成辐射。故经福建律师协会批准,今年下半年未保委又增设了分别负责闽北、闽南、闽西的三位副主任,且在内部,对主任和副主任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同时,福建律协未保委还将各委员、主任、副主任的详细通讯方式制作通讯录,发给每一个委员、当地的律师协会以及相关合作单位,以求沟通的方便和及时,便于加强交流、学习和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全体志愿律师的作用是扎实、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福建律协未保委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发展志愿律师。目前,福建的志愿律师有700多人的规模。曹卫主任非常重视加强网内志愿律师的联系,经过几次修改调整,她叫自己的助理编出了全体志愿律师的《通讯录》,不仅分发给各地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还以电子版的形式发给各地委员,特别是各地副主任,以加强各副主任和委员与各地志愿律师的沟通与交流。有新的志愿律师加入时,各副主任和委员也及时在网上更新通讯信息。
各地在未成年人维权办案中遇到困难,需要与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协调或配合的,各地的志愿律师会通过本地的副主任或委员及时与曹卫主任或分管个案维权的郑巧玲副主任联系,由他们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最近,由于一个县级法院怠于执行一个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曹卫主任了解这个情况后,正积极与福建省高院协调。
事实证明,福建律协未保委在机构设置和工作思路方面的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与曹卫主任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求精、务实,甘于奉献,迎接新的挑战
“既然做了,就得做好”,而且得精益求精,这是曹卫主任做人做事的风格。最近,她发现附件律协未保委承担的《中学生时代》“法在我身边”的专栏,由于前期都是由杂志社直接与未保委安排的律师联系,由该律师将写好的稿件直接给杂志社,在案例的编写、宣传的主题上较为杂乱。为了能将该栏目办得更好,体现福建律师的水平,并与当前开展的“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紧密配合,突出宣传的主题,她与分管的副主任、委员进行了沟通,确定由他们委员会里理论功底较深、实践经验丰富的三个委员(黄岩平、温长煌和林辉委员均有研究生的学历)负责统稿,并定出宣传的主题,把好第一关。为此,她还专门与三位负责统稿的委员一起走访了杂志社,与对方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访谈中,我们发现福建律协未保委的曹卫主任在考察了香港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后,对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开展校园普法活动等又有了一些更新的想法。她精益求精的做人做事风格,由此可见一斑。
曹卫主任认为务实应该是执业律师的风格。做未保工作与代理法律事务一样来不得半点的虚假,“作秀”只会增加社会和群众的反感,不仅于事无补(甚至还会坏事,影响到这个事业的发展),且没有任何意义。我们从上面的访谈中已经可以看到她的这种处事态度。目前,福建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与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紧密配合,也是从当前的实际出发采取的一种务实的做法。福建律协未保委除了上述从各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骨干律师中挑选出一名作为委员外,还将全省加入志愿律师网的律师名册提交给法援中心,在遇到未成人需要援助的案件时,由中心在志愿律师名册中指派律师,维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这种合作方式也是很有效的。据初步统计,自去年福建律协未保委成立以来,通过全省法援中心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援助案件有1050件(宁德等2个地区的数字未在其中)。
从一个埋头做业务的律师到今天带领福建广大的志愿律师投身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未保委主任,她为此付出了很多的辛劳和汗水。不仅以身作责,做很多具体的事情,而且也调动了很多自己的资源、人力在做这项工作(她的助理陈菲至少有一半的工作时间都是在为她处理有关未保的各种事务性的工作等)。往年的这个时候她早已与朋友、家人外出旅游渡假了,但今年她根本无暇去享受这种休闲时光,这其中的付出只有她自己最清楚。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自己的一项使命和责任,能够让自己的人生更有意义,这项事业也一定能够成为福建律师业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所以,她为自己的付出和奉献找到了最好的诠释的理由,让自己有了一种支撑的力量。当然,她的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认可,2004年年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授予她“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从更长远的角度说,她希望不久的将来,能有专门的人员来帮她打理未保的事务性工作,能有专业的人员来建设福建律师的未保协助网站,让福建的这项事业能开展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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