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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遵照司法部发出的《关于迅速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九江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01年4月正式成立。它的成立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落实《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中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具体举措。
中心是由九江市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组织,隶属于九江市司法局,其工作人员主要是由律师、公证员等组成的法律援助工作者。目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5
人。
中心主要职责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并为见义勇为者专门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援助的形式主要有:1、解答法律咨询和代拟法律文书;2、参与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3、参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为公民)代理;4、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5、公证证明;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中心目前已和九江边检站(援助军人军属)、共青团九江市委(援助未成年人)、九江市残联(援助残疾人)、九江市劳教所(援助劳教学员)建立了援助工作站,逐步形成九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网络。
中心成立以来,援助工作者敬业勤业
,一批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下岗工人及见义勇为者得到法律援助,最大力度地保障了社会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九江市浔阳东路230号一楼“法律援助中心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589566
电子邮箱:yzzx@jiu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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