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简介

一、成立时间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9年8月,由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现挂靠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心是中国第一家面向全国的专门从事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向青少年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及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非盈利的公益性民间机构。中心的宗旨是推动全社会加强对青少年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公民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的落实及中国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实现。

二、中心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
  1、建立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中心自成立以来,即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志愿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建立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目前,全国已有60多名律师参加了这一网络。2000年7月15日至17日,中心组织召开了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第一届年会,确立了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的协作规则,并向律师界发出倡议,倡导律师界的广大同仁为青少年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2、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法律咨询热线,已为300多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先后调查办理了广西两姐妹被父亲遗弃案,骆超被继母、父亲虐待案,骆超追索抚育费案,章广兴、付静兰申诉章文被继父强奸案,白某被教师体罚案,潘罗婷在公园摔伤索赔案,李帅诉信息台侵权案等。
  3、编写向青少年普法的读物中心为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结合青少年特点,编写普法读物,中心已经编辑出版了针对小学生的普法读本--《小小法博士》丛书共4本。目前,中心正在准备编写针对中学生的普法读本。
  4、进行青少年法律问题的专门研究由于中国缺乏对未成年人法律问题的系统研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工作,为此,中心进行了系统的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目前中心编写的《未成年人法学》已经接近尾声。
  5、开展普法宣传中心在北京的中学和河北省的教师中开设讲座,宣传《国际儿童权利公约》,普及中国法律。
  6、建立流动儿童权益保障部1999年10月间,在北京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以卖花儿童为对象的社会调查(60多人次、为期一个月);2000年1月间,在湖南省株洲攸县进行了流动儿童的综合调查项目,现已完成调查报告。此项目原由侯文卓女士负责,目前由于人员及资金紧张,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7、开设青少年法律服务网站中心在2000年7月开设了中国第一家宣传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网站,并吸引了全国各地60多名律师加入网站,为全国各地儿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网址为www.law.cycnet.com)该网站的开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中心正在积极拓展该网站的内容。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少年报》、《家庭教育周报》、《中国妇女报》、《北京法制报》、《北京晨报》、《北京广播电台》等均在相关栏目中对中心的工作进行了介绍,政府有关部门也对中心的工作非常支持,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佩云同志曾经专门为中心题词: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中心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周庄子212号附属楼6层
    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电话:010-63890148/63807701
    传    真:010-63835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