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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法律事务部)自2000年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两年以来,全面参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的工作。法律事务部的工作由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代为接待咨询、进行调查、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免费代理、提交月末和年终案件统计报告。法律事务部在北京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希望并且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律事务部的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的新模式,使北京市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受到各界好评。
2002年,法律事务部的各项工作都获得了长足、稳定发展,在这一年度,法律事务部配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一) 法律咨询工作
2002年1月1日——12月31日共接待电话咨询1482人次,来访253人次,总计1735人次。另外有还一部分重复咨询的案件没有进行登记,估计至少在1000人次以上。总的说来2002年度法律事务部接待咨询总数是2735人次左右。其中涉及案件1677件,成年人案件1027件,未成年人案件650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650件案件中,涉及虐待、抚养等家庭类的有206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32%;涉及老师体罚、在学校受到伤害等学校类案件262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40%;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早恋、受到性侵害等社会类案件149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3%,涉及警察、法官等不公正处理案件的33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5%。
(二)法律援助工作
2002年,法律事务部继续保持和完善了对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相应的申请、审批、办理、结案制度。2003年,法律事务部共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7件。
以上工作说明,法律事务部两部热线电话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或者其父母、亲属通过这两部热线电话获得了帮助;法律事务部办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保障领域,只对典型刑事案件进行关注,法律事务部对协作律师办理的案件进行协助。总之,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在2001确定的工作方向即重点提供咨询、承办典型案件、推动并帮助协作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 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学研究工作
继2001年佟丽华律师出版学术专著《未成年人法学》后,2002年10月出版了《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指导全书》,本书是法律事务部律师通过一年多的时间在总结接待咨询和办理过的3000多个案例基础上写成,分为知识问答和法律法规两大部分,知识问答部分分为基础理论篇、家庭篇、学校篇、党政篇、非政府组织篇、矫治篇、犯罪篇、司法篇、自护篇、国际篇等九篇,涉及法律问题1107个;法律法规部分分为6篇,包括法律法规410部。全书共400多万字,是目前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领域最全面的一本工具书。本书的出版同时得到了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团市委的支持与合作。
三、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工作
(一)通讯的整理和发行工作。在英国救助儿童会的资金支持下,《为了孩子——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在行动》工作通讯共办理了11期,其中2002年办理6期,通讯面向全国,直接宣传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方面的理念及知识。目前这一刊物已经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发挥重要、积极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已成为“法律事务部”与国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人士特别是协作律师之间交流沟通的桥梁。2002年度,在总结2001年度通讯工作的基础上,又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通讯的整理和发行工作:①保证英国救助儿童会每月能够按时收到通讯300份。②在收到相关人士的主动投稿后,严格筛选,及时刊登,提高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实务和理论研究水平。③加大了信息量。集中了国内外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的信息和动态,及全国各地在这一领域的先进做法。④在办好原有栏目的基础上,开办新的栏目,通讯设有统计资料、海外传真、人物专访、研究动态、以案说法、办案心得、活动纵览未成年人机构简介等栏目,2002年又开办了特别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论坛、媒体报道摘编等新的栏目,介绍国内外发生的与未成年人有关的重要社会新闻、重大案件,对有关重大案件给予特别关注,进行深入分析,并为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的有关人员发表切身感受和独特见解提供论坛,以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有关部门对此问题的重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二)2002年在“致诚法网”中建立国际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信息法律事务部,主要介绍国内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动态、研究成果、社会新闻、重大案件、法律事务部工作情况、律师协作网动态、相关法律常识等内容,每天更新其内容,关心这一领域的人可以从上面了解到这一领域最近发生的案件、事件以及改革措施等内容;设有法律事务部动态、焦点新闻、法律法规、相关机构、专家视角、国外信息、法律援助、请你当法官、网上咨询、律师协作网、志愿者服务网等栏目;2002年就网站工作,专门配备了专业设备、并调配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五、通过媒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与支持
2002年,法律事务部与许多媒体建立了非常紧密、稳定的联系,例如《今日说法》、《为您服务——法律帮助热线》、《讲述》等电视媒体和《中国教育报》、《中国少年报》、《北京青年报》、《少年儿童研究》等报社、杂志社。法律事务部在与媒体合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影响社会观念。2002年3月,法律事务部参与中央电视台《第二起跑线》录制“青少年自我防护”系列节目;2002年6月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成长路上,有法同行”十集系列节目;仅2002年一年,法律事务部在中央电视台参与制作的节目就有800-900分钟左右。此外,接受其他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采访数十次,参与报纸、杂志的宣至少有几百家次,向社会宣传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理念和知识。
六、讲授法律课以直接宣传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和犯罪预防的理念与知识
2002年法律事务部开展和接受邀请讲授法律课30余次,讲课的对象有警察、法官、检察官、律师、共青年系统维权干部、妇幼系统维权干部、政府工作人员、中小学校长以及教师、志愿者、记者、学生等,直接宣传了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和犯罪预防的理念与知识,组织培训更多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专业人士。仅仅2002年以来,直接听过佟丽华律师和张雪梅律师讲课的人就至少有20000人。
七、推动、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佟丽华律师经常通过媒体以及给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专题报告提出立法建议;佟丽华律师、张雪梅律师深入参与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修改的调研工作;佟丽华律师并就北京市及国家《法律援助条例》的调研和草拟提出了很多意见。同时,法律事务部一直在努力推动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工作。
八、密切配合政府工作
2002年,法律事务部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共青团系统、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部门都建立了良好、密切的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共青团系统、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继续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案件调查及提供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项工作。
此外,2002年1月18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佟丽华律师当选为该委员会的第一届主任,在佟丽华律师和其他委员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工作下,该委员会日益扩大,在北京市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与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各区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建立了良好的、紧密的联系。
九、推动更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工作
中国很大,仅仅依靠少数律师来解决这一领域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号召更多律师利用业余时间参与这一领域工作。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从99年底开始,就在全国倡议组建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到今年为止,法律事务部在全国24个省市已经有120多名协作律师,他们在当地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协作网成员是中国第一批专业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法律事务部与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通过各种会议,包括2002年10月,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日本培育温暖心灵运动总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在北京举办的“中日加强法制教育、法律援助,提高青少年自护能力研讨会”、 2002年11月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佟丽华律师主讲的律师业务培训、2002年12月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的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上呼吁和推动更多的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的工作。
十、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02年,法律事务部虽然获得了巨大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在北京市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影响越来越扩大,但显然与社会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法律事务部的工作由于受到一些条件的制约尚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来说,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
1、法律事务部对于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训、联系和指导等项工作还缺乏力度。
2、对外交流显然不够,并且缺乏深度。偶尔与一些专家的短暂交流显然只能解决观念的问题,而不能解决具体方法的问题。法律事务部希望与国内、国外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机构、专家建立密切联系。
3、信息工作存在局限。网站建设缺乏力度,不能真正发挥与外界沟通和了解的桥梁作用;通讯的内容不够丰富,2002年虽然增加了信息量,但是大部分内容仍局限于法律事务部内部人员的稿件,协作律师和志愿人员的稿件明显缺少。
4、资金仍然不足。我们的目标是建立民间的、在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影响最大的、真正有实力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我们正在朝着这一目标迈进。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4亿未成年人的国家来说,建立这样一个机构显然是要有基本的资金支持的。
总之,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与社会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希望继续努力,为推动北京市的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和中国的未成年人权利状况的改善、推动中国人权理念的深入人心、推动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真正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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