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200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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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
2003年工作总结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以下简称法律事务部)自2000年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三年以来,全面参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的工作,在北京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3年,法律事务部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飞跃的发展,自身建设及对外协作也取得了很大收获。在这一年度,法律事务部配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法律咨询工作达到三年以来的最高记录。

    中心自1999年成立以来,设置了两部法律咨询热线,面向全国未成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003年度共接待咨询3501人次,比2002年多出28%,比2001年多出150%,达到了历史最高记录。在这些咨询中涉及案件3343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604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604件案件中,涉及虐待、抚养等家庭类的有271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45%;涉及老师体罚、在学校受到伤害等学校类案件196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32%;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早恋、受到性侵害等社会类案件95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16%,涉及警察、法官等不公正处理案件的42件,占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7%。 

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趋向案件类型多样、典型化。

    2003年,法律事务部在遵守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批、办理、结案制度的基础上,直接办理了20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今年的案件呈现出案件具有代表性、类型多样化、案件难度较高的特点。往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保障领域和典型刑事案件领域,今年不仅继续关注往年的工作重点,而且还扩展了对进城务工青少年权益保护、儿童性侵害案件的重点关注。

    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援助案件情况: 
    1、8岁官某诉祖父母、叔叔等人要求继承父亲遗产案(四川)
    2、11岁杜某被教师强奸、猥亵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北京通州)
    3、16岁李某兄弟与继母继承纠纷申诉案(北京大兴)
    4、16岁王某因父母被害诉叔父继承纠纷案(北京顺义)
    5、童工吕某被高压电电伤案(北京昌平)
    6、童工高某、杜某工伤事故案(北京昌平)
    7、14岁张某被教师体罚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案(北京丰台)
    8、17岁郭某诉北京肿瘤医院医疗事故案(北京海淀)
    9、16岁杜某诉母亲追索抚养费案(北京丰台)
    10、12岁闫某被同学致伤要求赔偿案(北京丰台)
    11、17岁莫某诉外祖母侵犯居住权案(北京丰台)
    12、李某因父亲服刑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案(北京丰台)
    13、16岁赵某被教师体罚要求赔偿案(北京丰台)
    14、18岁刘某申请宣告父亲死亡案(北京丰台)
    15、郭某等68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北京大兴)
    16、民工王某追索劳动报酬案(北京 )
    17、9岁郭某因医疗事故申请司法鉴定案(上海)
    18、15岁穆某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案(北京丰台)
    19、4岁李某在幼儿园发生伤害事故案代写起诉状(安徽)
    20、16岁鲁某等9名中专学生诉学校招生欺诈案代写上诉状(北京大兴)

    除了上述法律事务部直接办理的案件外,还有3起案件交由未成年人维权律师办理:
    1、沙某诉养母追索抚养费案(北京通州)
    2、沙某诉养母、外祖母继承养父遗产案(北京通州)
    3、韦某在小区人工湖溺水身亡案(北京海淀)

    此外法律事务部还对天津5名男孩涉嫌强奸幼女案、内蒙4岁女童反映被父亲强奸猥亵案、沈阳13岁女童被多名同学强奸猥亵案以及下列协作律师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深入关注。

三、建立和发展“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网络,推动更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今年9月,法律事务部倡导组建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网络。9月6日成功举办了“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聘任仪式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知识培训”活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大会上为第一批报名参加的150名维权律师颁发了聘书,维权律师们承诺将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每年至少完成1—2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当天,佟丽华主任还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北京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络的情况及最新未成年人立法情况对维权律师进行了培训。

    至今年底,已有251名律师加入了北京维权律师网络。法律事务部将维权律师的名单按就近原则发给所在区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希望确立维权律师与所在区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密切联系。“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网络的建立,为推动北京市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和法律援助事业的深入开展、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律师与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学校等单位的合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深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工作

    1、《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
    2002年法律事务部开始配合团市委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做准备工作。2002年底,在团市委组织下,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副主任、马红民律师在怀柔起草出修订草案的第一稿。后经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调研,中间多次修改,2003年3月,佟丽华主任、张雪梅副主任与鞠未和团市委人员又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草案第七稿。后在人大负责起草期间,佟丽华主任作为《条例》修订工作起草小组成员,几乎参加了所有的讨论会议。2003年12月5日,北京市人大审议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2、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及前期调研
    今年,佟丽华主任多次参加了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的研讨会,现已正式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调研和起草修改草案的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完成草案的第一稿。今年佟丽华主任还接受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中国儿童立法体系进行专题研究,年底已提交。

    3、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其他立法
    2003年,法律事务部还参与了《法律援助条例》、《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立法并提供了很多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意见。

五、继续进行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学研究,加强研究的专业方向。

    在四年来日常接待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的基础上,我们于今年初开始编写《中小学法律适用丛书》,一套3本,包括《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手册》、《中小学法制教育手册》、《中小学师生权益保护法律手册》,专门对学校的法制教育与教师管理和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研究。该书今年底已经出版。我们还参与了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女儿童简明法律读本》的撰写,佟丽华主任并接受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女童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佟丽华主任又接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处的邀请,作为专家对中国儿童立法现状进行评估。今年佟丽华主任还参与了由美国专家Susan.Brook主编的世界各国儿童权利保障一书,佟丽华主任负责中国一篇的撰写,该书已确定由印度一家出版社于今年底明年初出版,佟主任在该书中对中国儿童权利保障的发展状况作了介绍。

    2001年佟丽华主任出版专著《未成年人法学》一书,将未成年人法学确立为一门独立学科进行研究。今年10月北京市法学会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正式确认未成年人法学应当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进行研究。学会的建立,将大大推动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学研究工作。

    今年,法律事务部还对儿童性侵害、进城务工青少年权益保护、服刑人员子女保护等问题开展了相关的研究。撰写了《流浪儿童救助制度研究》、《对民法典中监护制度的质疑与建议》、《关注儿童性侵害》、《我国服刑人员子女保护问题研究》、《由学生伤害事故看未成年学生与学校的责任关系》《由一起继承案件谈法律对未成年人财产继承权保护的不足》等多篇文章。所有研究都是针对这个领域里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的,研究成果为立法提供了很多建议,有些建议并为立法所采纳。如佟丽华主任的《流浪儿童救助制度研究》在中国儿童中心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上公布后,新华社记者就此内容对佟丽华主任进行了专题采访,并将采访内容以《清样附页》的内参形式上报国家领导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就该内容批示国务院法制办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采纳了该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了确定。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研究工作更具有专门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对某一领域的专业问题进行研究,扩展了研究的专业方向。

六、密切配合各区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法律事务部一直配合各区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开展法律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定期向各区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免费寄送《为了孩子——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在行动》工作通讯。“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网络也与各区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确立了联系,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开展当地的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工作。

    2003年1月10日,张雪梅副主任受石景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邀请为北京市海淀区黄庄职业高中1600多名学生做法制宣传报告。

    2003年3月14日,佟丽华主任为东城区中小学校副校长、德育主任讲授法制课。

    2003年9月4日,佟丽华主任应丰台团区委、丰台区司法局的邀请,参加“丰台区2003年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并主持法制讲座。

    2003年12月3日,佟丽华主任应宣武区团委、教委等有关部门的邀请,参加宣武区法制校长聘任仪式并主持讲座。

七、筹建并发展 “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专家支持系统”,为法律事务部与维权律师提供专业指导。

    专家支持系统是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邀请国内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有重大影响的一些专家参加的体系,以共同推动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目前已经邀请了15名涉及到婚姻家庭、刑事犯罪、心理、医疗、鉴定、网络等各个专业的专家成员。年底,法律事务部已经正式向专家成员寄送了聘书,专家成员将对法律事务部与威权律师办理的重大、疑难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专业指导。

八、筹建并发展“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媒体支持系统”,通过媒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与支持。

    媒体支持系统是由律师与记者共同推动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的互动体系。已经参加支持系统的有来自《今日说法》、《法治在线》、《讲述》、《拍案说法》等电视栏目和《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中国少年报》、《法律服务时报》、《北京法制报》等报社及广播电台的记者54名。他们在本职工作中正在积极地宣传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理念与知识。同时,法律事务部也通过媒体,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各界宣传着法律知识与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理念、影响社会的观念。

九、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法律事务部通过讲授法律课、媒体、配合政府的普法宣传等多种途径直接宣传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理念与知识。讲课的对象包括中小学教师、政府工作人员、共青团和妇幼系统的维权干部、警察、法官、检察官等。今年,法律事务部共讲授法律课10次,曾为安徽省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警察、北京铁路局职业培训中心、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论坛、东城区、宣武区、丰台区法制校长培训会、上地实验中学、黄庄职业中学、北京第80中学开展法制培训。

    此外,法律事务部今年还接受中央电视台、其他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采访数十次,参与报纸、杂志的宣传也至少有数十次。

十、寻求更多支持,加强与国内未成年人保护与研究组织的协作。

    今年,法律事务部与国内其他未成年人保护与研究机构的交流协作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团中央、国务院妇儿工委、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机关团体,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北京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石家庄市保护流浪儿童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等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与研究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寻求到了更多的支持与协作单位,扩大了法律事务部的社会影响。


    总之,在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协会、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法律事务部在北京律师参与公共利益法律领域尤其是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领域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与社会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自身能力的挑战和资源有限,法律事务部缺乏与国外相关机构的深入交流,在推动法学研究、更多律师参与、律师专业化培训等各个方面还都面临挑战。法律事务部希望,能够获取社会更多的支持与合作,继续推动北京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各项工作的发展和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法律事务部也将为此不懈努力。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法律事务部
主任:
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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