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全国律协未保委 | 各地律协未保委 | 焦点新闻 | 媒体关注 | 热点关注 | 快  讯 | 法律法规 | 进入邮箱
 
New Page 1

 

  计划与总结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07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热线宣传力度,提高法律咨询数量
    1、2007年中心将加大对咨询热线的宣传力度,提升未成年人案件法律咨询数量;
    2、计划在6.1儿童节、12.4普法宣传日前后组织未成年人普法活动。

    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
    2007年中心继续配合全国律协未保委组织律师开展对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律援助,同时中心自身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案件的办理数量和质量,重点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群体利益的案件或不符合国家法律援助条件的典型案件。

    三、加强最新立法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
    1、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
    2、重点开展对律师、家长、教师、司法人员、儿童保护机构人员的法律培训;
    3、学校法制教育中,重点开展对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校长、师生的法制教育;
    4、 积极参与媒体的普法宣传,倡导未成年人权利与权利保护的理念。

    四、开展调研
    1、对农村中小学校校园安全的调研;
    2、 对中美儿童保护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五、开展“百城千县——律师普法进校园”大型公益活动
    与中国教育报合作开展“百城千县——律师普法进校园”大型公益活动,组织律师进入校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增加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

    六、推动和指导儿童权利督察员制度的建立
    在丰台区与团区委合作开展儿童权利督察员项目,聘请一名有经验的律师担任丰台区儿童权利督察员,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办公室设在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同时,向北京市及全国推广项目经验及该项制度的建立。

    七、推动未成年刑事司法领域里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工作。
通过配合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开展试点,研究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问题,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的改革。

    八、按照外交部安排参加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培训与研讨,研究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
    1、《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中国已经批准加入)
    2、《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中国尚未加入)
    3、《儿童权利公约》(中国已经批准加入)
    4、1993年《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简称《跨国收养公约》或《海牙公约》,目前中国尚未加入)。

    九、研究烟草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开展“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伤害”的研讨会。

    十、研究未成年人福利政策,推动未成年人福利制度的改革。

    十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法律事务部的咨询、案件办理、普法宣传、法制培训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推动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完成2007年工作计划(详细内容)。

    十三、推动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完成2007年工作计划(详细内容)。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2006年12月31日


版权所有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电话

版权所有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周庄子212号附属楼4层
电话:010-63813995/63835845 传真:010-63835279 
E-mail: iiccp@chinachild.org
京ICP备0503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