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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9日至16日,受亚洲法律资源中心的邀请,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第六批未成年人保护专职律师赴港交流,考察和访问香港的儿童保护机构。考察团此行共八名律师,成员分别是来自内蒙古律协未保委的王晓革律师、山西省律协未保委的董杰律师、河南省律协未保委的李鹏辉律师、辽宁省律协未保委的陈爽律师、山东省律协未保委的王钟强律师、河北省律协未保委的苏红光律师、宁夏律协未保委的李秀丽律师以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刘晓颖律师。与前五批儿童保护律师的行程相比,考察和访问的对象除了保留原的机构外,本次还增加了与香港警务处儿童政策科何总督察、保良局马锦明夫人章馥仙中学欧阳校长的交流,使考察和访问的机构更加多样,对香港儿童保护的体系了解得更为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