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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六一 ——义务普法咨询活动”侧记


     2006年6月1日,为了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到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图书大厦举办“迎六一 ——义务普法咨询活动”。参加此次现场咨询活动的有北京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北京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煜,北京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赵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单淑雅,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邢美东、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孙铮铮作为志愿者也参与了此次活动。

    在活动开展的6个小时内,律师接待了共30多人次的现场咨询,有1000多人索取了 “青少年维权联络卡”和其他普法宣传资料。

    本次咨询活动中,孩子们最关注的问题就是遭到老师的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应该怎么办?有十几个孩子提出了这个问题,例如三位四年级的小学生同时向律师咨询:同学在上课时说话,老师很生气,就让同学站了一上午,问老师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体罚?学生们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体罚学生根本起不到教育的效果。律师听了同学们的提问,首先指出学生在上课时随便说话是不对的,应当遵守课堂纪律,随便说话不仅影响自己学习,干扰了其他同学听讲,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律师还指出,老师让学生罚站也是不对的,甚至违法,因为罚站是一种变相体罚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教师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遭到了体罚,可以直接向老师指出这是违法的,也可以告诉家长,让父母出面与学校协商。如果情况比较严重,可以找律师咨询或报案。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民事赔偿,在上学途中被高年级同学强行索要财物,离异家庭子女的抚养费,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老师经常占用休息时间给学生补课……等问题在本次咨询活动中也较为明显。对这些问题,律师都一一进行了解答,并告诉了孩子们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知识。

    通过此次现场咨询活动,使得未成年人、家长知道了维权途径,提高了法律意识。今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还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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