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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辉整理
2004年12月25日至2005年2月25日期间,中心接待咨询共409人次,涉及案件379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55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待咨询:409人次
其中来电:356次
来访:53人次
二、案件总数:379件
其中未成年人案件:55件
占案件总数的14.5%
成年人案件:324件
占案件总数的85.5%
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类别:
民事案件:51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92.7%
刑事案件:4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7.3%
北京地区:44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80%
外地案件:11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20%
其中:
(一)涉及家庭类:17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30.9%
1.
涉及离婚家庭的案件12件,占家庭类案件的70.6%
(1)咨询离婚后子女应由谁抚养的案件4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33.3%
(2)咨询抚养费给付标准的案件1件,占8.3%
(3)涉及离异家庭子女存在心理问题的案件1件,占8.3%
(4)涉及探视纠纷的案件1件,占8.3%
(5)涉及离异家庭未成年人父母双亡,由谁抚养的案件1件,占8.3%
(6)涉及离异家庭收养子女户口问题的案件1件,占8.3%
(7)涉及离异家庭收养子女继承问题的案件1件,占8.3%
(8)其他案件2件,占16.7%
2.
涉及父母虐待子女的咨询2件,占家庭类案件的11.8%
3.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申请救助的案件1件,占5.9%
4.涉及子女有不良行为,父母不知如何教育的案件2件,占家庭类案件的11.8%.
(二)
涉及学校类:20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36.4%
1.学生在校受伤的案件12件,占学校类案件的60%
(1)被同学故意打伤的案件5件,占在校受伤类案件的41.7%
(2)涉及被教师体罚、变相体罚的案件4件,占33.3%
(3)因学校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案件1件,占8.3%
(4)学生间玩耍打闹导致伤害事故的案件2件,占16.7%
2.涉及对有不良行为学生教育问题的案件4件,占20%
3.
学校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案件2件,占学校类案件的10%
4.
其他学校类案件2件,占学校类案件的10%。
(三)涉及社会类:13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23.6%
1.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1件,占社会类案件的7.7%
2.与劣质奶粉有关的案件1件,占7.7%
3.与未成年工有关的案件2件,占15.4%
4.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打伤的案件3件,占23.1%
5.未成年人医疗纠纷的案件1件,占7.7%
6.未成年人溺水死亡的案件2件,占15.4%
7.未成年人独自购买贵重物品的案件1件,占7.7%
8.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问题导致未成年人伤亡的案件1件,占7.7%
9.未成年女孩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案件1件,占7.7%
(四)司法类案件5件,占未成年人案件的9.1%
1.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追诉的案件3件,占司法类案件的60%
2.认为司法机关处理有问题的案件1件
,占20%
3.
其他案件1件,占20%
(五)中心给予深度关注的案件3件
1.李小韦等4名儿童溺水身亡案
2. 丰台未委会介绍的不良少年受教育权案
3.河北迁安矿业中学17岁学生参加高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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