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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淑雅整理
2003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中心接待咨询共347人次,涉及案件337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5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待咨询:347次
其中:来电:304次
来访:43人次
二、案件总数:337件
其中未成年人案件:54件
占案件总数的16%
成年人案件:283件
占案件总数的84%
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类别:
民事案件:52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96.3%
刑事案件:2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3.7%
北京地区:46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85.2%
外地案件:8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14.8%
其中:
(一)涉及家庭类:32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59.3%
1.
涉及离异家庭的案件11件,占家庭类案件的34.4%:
(1) 涉及一方拒绝承担抚养责任的案件3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27.3%;
(2) 涉及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案件1件,占9.1%;
(3) 涉及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4件,占36.4%;
(4) 反映父母与子女之间无法沟通的案件1件,占9.1%;
(5) 父母离异后,反映经济困难,无力抚养孩子的案件1件,占9.1%;
(6) 涉及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案件1件,占9.1%。
2.
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有关案件15件,占家庭类案件的46.9%:
(1) 反映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案件8件,占未成年子女抚养案件的53.3%;
(2) 反映父母无力抚养的案件1件,占6.7%;
(3) 咨询如离婚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的案件2件,占13.3%;
(4) 反映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的案件1件,占6.7%;
(5) 反映父母虐待子女的案件1件,占6.7%;
(6) 反映父母教育方法不当的案件1件,占6.7%;
(7) 涉及父母与子女无法沟通的案件1件,占6.7%。
3.
其他案件6件,占家庭类案件的18.9%
(1) 咨询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的案件2件,占其他案件的33.3%;
(2) 涉及未成年人行为不良的案件2件,占33.3%;
(3) 涉及未成年人做了错事,是否要承担责任的案件1件,占16.7%;
(4) 涉及想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1件,占16.7%。
(二)
涉及学校类:12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22.2%
1.
学生在校受伤或死亡案件8件,占学校类案件的66.7%:
(1)
学生在校期间意外死亡的案件1件,占学生在校受伤或死亡案件的12.5%;
(2)
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足球比赛中受伤的案件2件,占25%;
(3)
学生在校期间被同学推倒致伤的案件2件,占25%;
(4)
学生在校期间被同学打伤的案件1件,占12.5%;
(5)
学生在校期间自己摔伤的案件1件,占12.5%;
(6)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伤害事故的其他案件1件,占12.5%;
2、涉及学生被老师体罚的案件2件,占16.7%;
3、因转学与学校发生纠纷的案件2件,占16.7%。
(三)涉及社会类:10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18.5%:
1、涉及未成年人被人猥亵的案件1件,占社会类案件的10%;
2、涉及未成年人被人殴打的案件2件,占20%;
3、涉及未成年人发生伤害事故的案件1件,占10%;
4、涉及未成年人户口问题的案件2件,占20%;
5、涉及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1件,占10%;
6、涉及医疗事故致使严重后果发生的案件1件,占10%;
7、其他案件2件,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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