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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淑雅整理
200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中心接待咨询共605人次,涉及案件528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77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待咨询:605次
其中来电:502次
来访:103人次
二、案件总数:529件
其中未成年人案件:77件
占案件总数的14.6%
成年人案件:452件
占案件总数的85.4%
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类别:
民事案件:71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92.2%
刑事案件:6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7.8%
北京地区:64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83.1%
外地案件:13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16.9%
其中:
(一)涉及家庭类:27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35.1%
1.
涉及离异家庭的案件14件,占家庭类案件的51.9%:
(1)涉及父母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案件3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21.4%;
(2)涉及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3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21.4%;
(3)涉及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案件5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35.7%;
(4)反映父母与子女之间无法沟通的案件1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7.1%;
(5)反映未成年人户口问题的案件1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7.1%;
(6)涉及探视权案件1件,占离异家庭类案件的7.1%。
2.
与抚养有关的案件11件,占家庭类案件的40.7%:
(1)反映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案件5件,占家庭类案件的18.5%;
(2)反映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的案件2件,占家庭类案件的7.4%;
(3)反映父母一方经常打骂未成年子女的案件3件,占家庭类案件的11.1%;
(4)其他案件1件,占家庭类案件的3.7%。
3.
其他案件2件,占家庭类案件的7.4%
(二)
涉及学校类:31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40.2%
1.
在校受伤类案件27件,占学校类案件的87.1%:
(1)学生在校期间被老师打伤的案件2件,占在校受伤类案件的7.4%;
(2)学生在校期间被同学打伤的案件7件,占在校受伤类案件的25.9%;
(3)学生在校期间摔伤的案件8件,占在校受伤类案件的29.6%;
(4)学生在下课期间被人绑架的案件1件,占在校受伤类案件的3.7%;
(5)学生在校上课及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受伤的案件6件,占在校受伤类案件的22.2%;
(6)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受伤的案件3件,占在校受伤类案件的11.1%;
2.与老师或学校教育方法有关的案件3件,占学校类案件的9.7%:
(1)反映孩子被老师停课,严重影响学习成绩的案件1件,占学校类案件的3.2%;
(2)某学生因在校打架被处罚,造成心理压力离家出走的案件1件,占学校类案件的3.2%;
(3)某小学生,因上网吧玩游戏被老师开除的案件1件,占学校类案件的3.2%。
3、其他案件1件,占学校类案件的3.2%:
(三)涉及社会类:13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16.9%:
(1)未成年人受到意外伤害的案件1件,占社会类案件的7.7%;
(2)女童被未成年男孩强奸的案件1件,占社会类案件的7.7%;
(3)未成年人意外死亡,责任由谁承担的案件1件,占社会类案件的7.7%;
(4)未成年人被人勒索的案件1件,占社会类案件的7.7%;
(5)医疗事故致使严重后果发生的案件2件,占社会类案件的15.4%;
(6)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的案件1件,占社会类案件的7.7%;
(7)反映未成年学生迷恋网吧,影响学习,致使严重后果发生的案件2件;占社会类案件的15.4%;
(8)其他案件4件,占社会类案件的30.8%。
(四)涉及司法类:6件
占未成年人案件的7.8%:
(1)司法机关涉嫌违法办案的案件3件,占司法类案件的50%;
(2)对司法机关的处理不服的案件1件,占司法类案件的16.7%;
(3)其他案件2件,占司法类案件的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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