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7年年会暨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专业委员会计划于4月,利用2007年年会,组织委员和全国各省律协未保委的负责人、骨干律师、相关机构人员,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法》培训。
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能力建设活动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政策也日益更新、增多,各部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布了一些新的规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已通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给律师参与这项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全国的培训只能针对少数律师,为了使更多县域律师获得培训,促进各级未保委和志愿律师协作网络更好的发挥作用,提高全国省、地、县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国律协未保委计划组织地县的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进行培训。
具体培训方案是由全国律协未保委统一确定,统一发放培训资料和聘请培训专家,培训内容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与相关立法动态、未成年人法学专业知识、学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工作技能与方式方法等。培训对象争取超过2000人,涉及不少于100个地市1000个区县的律师。省级律协未保委负责县域律师的召集和培训具体工作。
三、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
计划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举办由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共同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建立合作网络。
四、召开“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伤害”研讨会
五、法学研究
计划年初出版;1、《未成年人法学》修订版系列丛书
2、《未成年人法律法规汇编》
3、《未成年人典型案件办案指导》
六、重点开展的项目
1、 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律师办案资助项目。
内容:(1)继续执行2006年项目,截止2005年12月底,已完成257件案子,其中151件未结案,项目已申请延期到07年6月,计划完成300件案件。
(2)使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使用启动新项目,对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进行补助。重点是不符合国家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
2、各省律协未保委能力建设和专职律师项目
内容:(1)已经配备专职律师的16省继续开展工作。
(2)举办信息管理、监测评估、财务管理、儿童参与、性别意识等5次专职律师能力建设培训。
(4)对第一期、第二期启动的16省专职律师项目进行年度评估。
3、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护项目
内容:(1)在安徽、重庆、河南、天津、福建、宁夏6个省的12个市县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法律援助试点项目,国际司法桥梁为项目顾问。研究、撰写律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指南,每省试点30件案件,和多次培训及研讨,建立取保候审、讯问律师在场、刑事和解、司法分流等司法改革试点。
(2)撰写《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部分专章,以推动法律改革。
4、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保护项目
内容:在辽宁1个区县和北京1-2个区县建立试点,培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培训律师;建立公安、检察院、法院、医院等机构和法学、医学、心理学、教育等专业的跨专部门、多专业的合作网络。
5、儿童虐待、疏忽干预项目
内容:培训律师和其他儿童保护机构人员,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研究儿童虐待、疏忽的相关法律问题,建立多部门、跨专业的合作网络。
6、儿童权利督察员项目
内容:与丰台团区委合作在北京市丰台区设立儿童权利督察员项目试点。由专职律师担任儿童权利督察员,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律协未保委担任顾问,制导儿童权利督察员开展儿童权利保护、监察工作。年底向北京市推广项目经验。
7、小额爱心项目
内容:使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对受到重大伤害或性侵害,而身心健康受损,家庭经济困难,急需救治和心理治疗的未成年人,提供不超过1000元的资助,帮助其摆脱侵害后果、重新建立起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
8、社区矫正和少年犯教育项目
内容:使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对一些家庭确实困难,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犯和在押未成年犯的教育提供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资助。
9、百城千县——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
内容:与中国教育报合作,组织律师进入校园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增加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
七、指导省级律协未保委开展工作
1、推动云南、四川、甘肃、青海、上海等5省律师协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
2、扩展专职律师配备省份,提供资金支持和专业指导,提升省级律协未保委和志愿协作网络的工作能力,扩大志愿律师覆盖面,为促进、指导省级律协未保委在当地开展项目。
八、规范专业委员会和志愿协作网络制度建设
1、 研究、撰写专业委员会三年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在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讨论通过。
2、 研究、撰写志愿律师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规则,计划在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讨论通过。
3、 研究、撰写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管理手册。
九、2006年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与汇报
1月开展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总结工作,秘书处结合专业委员会和委员的工作对2006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全国律协进行汇报。
十、秘书处日常工作
1、 法律咨询
2、 组织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3、 办理、邮寄内刊,保障各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志愿律师人手一册,增加向西部地区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邮寄。
4、 网站的日常维护与更新。
5、 专职律师和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络的管理。
6、 各项项目、工作与委员和各省律协未保委的联络、协调。
7、 专业委员会各项制度文件的研究、撰写。
8、 年会及各研讨会、培训的筹备。
9、 工作总结与计划。
10、 各项工作向全国律协的请示与汇报
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200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