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已有三年,在全国律协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位委员的努力下,2005年未保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和创新。作为一个纯公益性的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积极参与、勤恳敬业、为专业员会的工作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在总结秘书处工作和委员工作的基础上,形成此工作报告向全国律师协会汇报并向委员通报
第一部分 2005年工作回顾
一、举办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5年年会
2005年4月,秘书处开始筹备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5年年会,23-24日,年会在北京香山饭店举行。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和已成立的地方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一起总结了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4年度工作,讨论了2005年度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年会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模式、配备专职人员、律师参与校园普法宣传、如何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如何更好的推动当地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提高委员和协作律师的专业能力、跨省案件中律师和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的合作、“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的命名与建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通过2005年工作计划。全国律协于宁会长以及全国律协会员工作部领导到会并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华社、《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法制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二、积极推动、组织律师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拓宽法律援助范围
专业委员会不仅要求委员重视办理司法机关指派的法律援助和刑事辩护,同时积极推动、组织委员关注家庭困难但目前并不符合国家法律援助条件、非国家法律援助范围的未成年人案件,为这类案件进行义务代理。秘书处接到案件后,认为有必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按照就近原则,指派当地委员直接为案件提供援助,一定程度上节约办案成本,使案件也能快速解决。各地委员在工作中也逐渐从被动受理案件向主动介入案件转变。如内蒙胡丽妹委员在得知因游泳馆水质不合格导致上百名未成年人感染“发热”症后,主动为35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并组织当地委员和志愿律师一起参与为其他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辽宁张志毅委员看到媒体报道一个小女孩被老师无端怀疑偷手机而委屈自杀的案子后,主动联系记者和该女孩家长,介入该案,积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最后为小女孩的家人争取到15万元的赔偿,负有责任的六个老师也因此被处分。2005年度,委员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共70多件(根据委员提交的年终总结统计)。
三、委员积极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充分利用媒体资源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宣传与教育,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前延伸到前期预防。
委员在办理维权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借助媒体等资源进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知识的宣传与倡导,变后期堵漏为前期预防。法制教育和宣传目标也逐渐从减少潜在受害人变为增加主动保护人,以往的法制宣传和倡导不同,在对象上,除了未成年人本身外,专业委员会及委员更侧重培训那些对未成年人负有保护职责的家长、老师、共青团干部、妇联干部以及警察、检察官、法官和律师等。教育内容也比以前单纯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未成年人权利与责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法律知识等内容丰富,新增加了未成年人禁毒、交通安全等内容的教育。
2005年度,委员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的法律培训共80次左右(根据委员提交的年终总结统计)。其中有很多委员通过12355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专线、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设置的咨询热线、举办咨询活动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工作。例如,广西张小星、河南岳恒旭、湖北彭和平等委员利用事务所资源承接了当地12355咨询专线的工作;山东王隽、湖北彭和平、新疆桑云、北京杨崇学等委员承接当地共青团组织等相关机构的维权热线,此外专业秘书处在北京也开设了两部青少年维权专线(01063813995/63835845),面向全国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
部分委员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相关普法栏目形成合作,定期配合媒体进行宣传、教育和倡导。例如,山西葛福资委员在山西交通台《律师热线》、太原电台交通台开辟专题栏目,每周一次进行咨询与讲解;湖北彭和平委员利用担任《楚天金报》法律顾问的便利条件开展未保宣传与倡导;北京佟丽华、赵天庆、吉林刘继业等一些委员也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制播报》以及当地一些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普法栏目形成固定合作。
需要特别一提的是北京王毅伟委员与少年法庭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多次组织教师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旁听学生伤害事故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庭后与审判人员惊醒交流和座谈。这种法庭审判的现场教育值得推广。
四、组织委员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开展研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后延伸到推进法学研究层面。
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基础上,专业委员会组织委员进行同类案件研究,推进未成年人法律和司法实践研究与调研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后延伸到推进法学研究层面。为了指导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呼吁司法、立法等相关机构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专业委员会2005年开始编辑整理《未成年人典型案件丛书》的书稿,对未成年人法律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计划2006年年底出版。各地委员还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里的不同问题,开展了相关的研究与调研,例如北京佟丽华、张雪梅委员曾就涉及国家监护的两个案子进行同类研究,形成报告提交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推动落实《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关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规定;张雪梅委员还针对“教师语言暴力”、“未成年人为被害人的性犯罪”两个热点问题组织秘书处人员进行了调研,通过到中国儿童中心和多所学校,向学生发放问卷的形式进行教师语言暴力现象的调研,通过互联网进行未成年被害人性犯罪现象的调研;广东彭子建委员针对“飞车党”现象开展了“中学生驾、乘车存在的问题”的调研;陕西萧志扬委员在总结学校法制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中小学生保护法制教育授课教案》等。专业委员会和委员的所有研究、调研都是针对这个领域里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的,并在《北京律师》、《法制日报》等杂志和《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及网站上刊登发表。研究与调研成果为立法提供了很多建议,同时也推动、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学的发展。
五、组织委员推动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网络及其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各地发生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案件后能够就近协调律师提供帮助的目标。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志愿协作网络”并高效参与工作,应该是现阶段专业委员会的中心工作。专业委员会的目标是:不论哪个省、哪个地方,如果未成年人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都有志愿协作网络的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截止2005年底,全国有24个省级律师协会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其中,北京、福建、重庆、浙江、安徽、湖南、内蒙等省,陕西宝鸡市、上海长宁区等地级市先后组建了省级、地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律师志愿协作网络。目前,全国已经有2100多名志愿律师加入了这个网络。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及各地委员一直致力于推动各地建立律师志愿协作网络并有效开展工作,佟丽华主任与张雪梅秘书长还先后到湖北、天津、重庆、湖南、江苏对志愿协作网络的律师进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六、委员利用人大、政协代表以及其他有利身份推动、参与当地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改革。
在适用、实践法律的同时,很多委员还结合案子,思考现有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相关立法的完善,从单纯适用法律到积极参与立法进行转变。如北京佟丽华委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工作;上海浦泽幸通过政协议案的方式针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改提出意见,提出《落实〈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设立区、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议案;河北闫晓佳委员利用担任新华区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了《减少小学生作业负担》、《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小学升初中杜绝分快慢班》等提案;山东王隽委员作为青岛团市委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向大会书写、提交了《无户籍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体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七、密切联系有关单位,配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良好的律师维权环境。
专业委员会一直积极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司法部、外交部、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等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机构与研究机构进行工作交流与合作,以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扩大专业委员会的社会影响。2005年,各地委员也开拓了与各地党委、政府、人大、公检法机关、共青团、妇联、法律援助和社区工作等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咨询、宣传、协调处理案件、培训等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了良好的律师维权环境。例如北京张雪梅委员配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协调处理2起案件,包括徐某反映在学校受到歧视、体罚的案件,10岁王某监护权无法落实的案件;佟丽华、张雪梅委员配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对全国地县级妇儿工委干部进行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培训;王毅伟委员配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开展对黑龙江省《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两纲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湖北彭和平委员配合团省委、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未成年人维权中心”的工作;云南田玲委员配合团省委开展“青少年法律咨询处”的工作;安徽孔维钊委员配合淮南团市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法律服务部”的工作;新疆桑云委员配合乌鲁木齐市政府、市委开展“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的工作;还有部分委员配合各地团省委或团市委开办青少年维权热线,配合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八、组织委员赴港交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经验。
在亚洲法律资源中心安排和提供部分资助下,2005年5月、11月,秘书处先后组织福建、天津、重庆、河南、湖北、安徽、北京、辽宁、陕西、广西等省的委员分为两批前往香港学习、交流未成年人保护经验。赴港期间,委员访问了香港法律援助署、香港申诉专员公署、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等政府或法定的机构,走访了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当值律师服务等团体和服务机构;走访了协青会、防止虐待儿童会、社区组织协会等民间团体;参观了香港终审法院,旁听了香港高等法院、东区法院多起案件的开庭,还与儿童法庭法官进行了座谈。通过考察,委员了解了香港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和制度和香港儿童保护的现状及矫治青少年罪犯情况。2006年,秘书处还会继续创造条件,组织委员开展更多的考察与学习机会。
九、对网站进行改版,支持和帮助地方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2005年7月,秘书处对建设的“中国青少年维权网站”进行改版,在原来开设的“全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专栏的基础上,为已经成立的24个省级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开办网页。全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通过“全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网页向委员和志愿律师进行信息通报,各地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通过自己的网页向委员、志愿律师、其他省专业委员会进行信息通报与工作交流。改版后的网站使全国及各地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更加透明,成为互相交流和了解的平台,为各地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办理《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刊物,向委员、律师提供最新立法、研究动态和未成年人保护与律师参与的相关信息。
应北京新闻出版局的要求,2005年10月,秘书处申请继续办理内刊《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每半年申请一次),新闻出版局审核后,同意继续办理。2005年度,在2004年栏目的基础上,内刊又新增了法官手记、律师手记、社会调查、出访报告等栏目,改变了以往稿源主要来自律师的单一性,很多法官、教师也经常投稿。今年,内刊还与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行合作,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同意在内刊上刊登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儿童的国家报告和重大的调查报告。内刊在供稿质量、研究水平和信息量上都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内刊的寄送对象仍然面向全国律协领导及未保专业委员会委员,各省级律协领导及未保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共青团、妇联、新闻媒体等机构和社会各界关心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事业的人士。目前,内刊已经成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里的重要专业刊物。一些法学专家、人大领导和实践工作者对内刊给予了高度评价。如北京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森钟专门打电话给张雪梅委员说内刊的信息量非常丰富,给他们的工作提供很多信息,每期内刊他都必看;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青少年犯罪和司法制度的张美英教授在一次会议上对内刊的执行主编、秘书处律师张文娟说,内刊越办越成熟,已经成为一个专业性的刊物;很多法官、律师也对内刊进行了好评。
十一、筹集资金,争取国际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越来越得到更多国内、国际相关机构的认可,不论专业委员会的主任还是委员一直在积极努力的争取取得社会各界与国内、国际基金组织的支持,为专业委员会筹集资金。2005年,专业委员会在筹集资金、申办国际项目的情况是:
专业委员会成功申请了亚洲基金会对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资助,2006年资助300个案件;
专业委员会初步取得了国际计划的资金支持,为4—6个省的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配备各1名专职公益律师专门负责所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开展。专业委员会还将继续努力,为其他条件成熟的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配备专职公益律师。
专业委员会取得了美国律师协会对2006年1月在厦门举办的“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的资助。
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委托,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负责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手册》一书的翻译工作。
专业委员会正在积极努力申请成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下一个五年计划的合作伙伴。
此外,安徽孔维钊委员以安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名义向国际司法桥梁合肥办公室申请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资助,在淮南地区律师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可以获得600—800元/件的资助。北京王毅伟委员还利用个人关系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募集资金近三万元,该笔资金将会于在押的未成年人奖助学金项目。
十二、专业委员会和委员的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2005年5月,佟丽华主任被北京市司法局推荐为先进个人;
2005年5月份,佟丽华主任被北京市司法局记个人一等功;
2005年6月份,佟丽华主任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
2005年11月份,佟丽华主任被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法制人物”;
2005年12月份,佟丽华主任被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
2005年12月份,佟丽华主编、张雪梅副主编的《中小学法律适用丛书》(三本)被评为司法部金剑文化工程“金剑图书二等奖”;
2005年12月,刘继业委员荣获“全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先进个人”称号;并被聘为吉林省12355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专线的法律顾问;
2005 年,王毅伟委员荣获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称号;
2005年12月,佟丽华主任受全国律协指派,担任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志毅、时福茂被选为委员。
十三、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蓬勃开展。
截止到2005年底,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经有24个省级律师协会设置了独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北京、安徽、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浙江、贵州、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内蒙、重庆、宁夏、江苏。少数地市级律师协会也设置了独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广东省深圳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陕西省宝鸡市、江苏南京市、福建龙岩市、湖南岳阳市。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经历了2004年的发展后,工作不同程度的开展起来,并且结合自己本省的情况,探索出各具特色的模式。
北京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在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立法修法、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法学研究、组建律师志愿协作网络、培训律师、普法等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北京律协是第一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省级律师协会,也是第一个组建律师志愿协作网的省级律师协会。志愿律师有260多名,其中160名律师以法制副校长身份直接参与了北京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
福建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最大省级志愿律师协作网,志愿律师有742人,这意味着在该省近乎每五名律师中就有一名未成年人志愿律师。省律协还拿出专门经费支持志愿律师的专业培训。在强大的志愿律师队伍的支持下,2005年5月份,福建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与团省委、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教育厅联合发起了目前为止最大的省级“律师普法进校园”活动,计划在两年时间内让律师走进福建所有的中小学校园开展普法活动。
安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在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大的案件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国著名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中,开通咨询热线、召开研讨会、并就个案提供法律援助,协调安徽、上海的律师为十个大头婴儿提供法律援助。2005年,又介入曾经轰动一时的名校毕业生志愿到安徽农村执教,猥亵多名男童案件的调查工作。
湖北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重视委员专业能力的培养,组织编写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选编》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论文集》并制作光盘,委员人手一套。他们还定期出版内部资料《信息专递》,以加强委员办案经验和理论信息的交流,扩大未保专业委员会在当地的影响。
天津、重庆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得到省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天津律协领导对未保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中的大小困难都给予积极关注,如了解到偏远地区发展委员的困难后,秘书长亲自打电话,帮助未保专业委员会在七八个偏远县迅速确定委员。重庆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还得到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在市司法局和律协的支持下,重庆律协志愿律师协作网络发展非常迅速,目前已有三百多名律师。
湖南、广西、内蒙、浙江等省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成立以后迅速开展工作。湖南、浙江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志愿律师协作网发展迅速,其中湖南300多名,浙江200多名。内蒙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于2005年9月刚刚成立,成立当天就与省教育厅合作拉开“呼和浩特地区律师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帷幕,并组织呼和浩特市8家律师事务所关注当地有名的“游泳馆事件”、为上百名因游泳馆水质不合格导致感染“发热”症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广西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成立以后迅速与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青少年维权中心形成紧密合作,今年还与广西武警部队政治部、司法办联合开展“法律大蓬车,送法进军营”大型巡回法制宣传活动,委员分两组到全区14个地级市武警部队开展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整个活动为期9天,所到之处均受到部队官兵热烈欢迎。
在地市级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中,陕西省宝鸡市律师协会于2005年11月8日成立,是最新成立的地市级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但其已经组建了宝鸡市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协作网,成员来自基层,覆盖全市,涉及每一个区、县。深圳、龙岩等其它地市级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也都非常迅速。
地方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和委员的工作正在逐渐得到当地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可,一些委员获得了重要荣誉。例如:福建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卫、副主任蔡丽羡以及委员张机慧被福建省政法委、福建省妇联等六家单位评为福建省首届 “十佳优秀女律师”;湖南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主任叶格秀被湖南团省委、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授予第四届“湖南省杰出青年卫士”称号;江苏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晓霞所在律师事务所被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授予“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05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专业委员会完成的上述工作、取得以上成绩是全国律师协会支持与各位委员共同努力、积极参与的结果。但是,我们发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为了使专业委员会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我们提出这些问题,希望与委员们一起探讨与分析。
一、全国委员参与程度差异很大
正如前面所言,很多全国委员积极介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当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但是也有部分全国委员,工作并不积极,具体表现在:
1、有些全国委员没有进入地方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这导致他们享受了全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很多培训机会,但是,并不能在当地发挥核心推动作用,浪费了资源;
2、不能主动关注并介入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对秘书处转办案件,结案时提交结案报告不积极;
3、办理案件专业性不高,有时敷衍;写论文时喜欢写一些大而空的主题,不注意发挥律师的实务优势,不能从自己办理过的具体案件中提升问题、进行研究;
4、不及时提交年终总结和论文,或对工作敷衍应付。
二、各地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参差不齐
到2005年12月底,已有24省级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和6个地州市级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像福建、湖北、天津、安徽、北京等已开展了很多工作,但是,还有很多省工作没有开展起来,或在工作开展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有些地方的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没能在本地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起到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
2、开展活动单一,内容套路化、形式化,且不够务实;
3、举行的活动不及时向秘书处反馈,不能体现快讯或活动的及时性;
4、对于开展的活动或办理的案件不善于总结成经验;
5、个别地方的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没有理顺关系,主任与副主任之间、主任与律协之间衔接存在问题,导致工作不能开展,或开展得不顺利。
6、很多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专业培训方面重视不够,律师专业研究上趋向于大而空。
三、各地拓展志愿律师网络方面差异很大
发展志愿律师网络一直是全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推动更多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目前也有很多省在这方面探索出了一些模式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有部分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对此尚没有足够重视,具体表现在:
1、有的省在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根本就没有组建这样的志愿律师网络,不能充分挖掘律师资源,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
2、有的省虽已组建了志愿律师网络,但是并不能调动律师的积极性,有的律师很积极主动,热情也很高,但是未保专业委员会并不能给这些律师提供奉献的舞台;
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方面存在的问题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很多省或律师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一方面积极主动关注本地发生的一些重大典型案件,另一方面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推动案件朝有利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的方向解决。但是,在法律援助办理方面有些省级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在理念或是案件办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不能主动关注并介入本地发生的一些重大典型事件或案件;
2、很多地方只办理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刑事案件,对于政府法律援助之外的未成年人案件,不能给予援助;
3、办理案件只侧重城区内的,对于贫困山区、偏远地区的案件不愿意提供援助或关注不够;
4、对于转办案件,反馈与提交结案报告不及时,办理的专业程度也不高。
五、联系不及时
在信息传递与更新方面,大部分的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和律师都做得比较好,本是举手之劳的事,但也有少数的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和律师做得不好,比如:
1、地方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成立后不及时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会联系;
2、地方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换届后,不及时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会联系;
3、有些委员或协作律师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了,不及时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会联系,导致很多刊物寄出后,因为地址变更而被退回。
六、缺乏专职律师
各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本应在本地发挥重要的管理协调作用,目前,就一些志愿律师网络发展得比较好、活动也开展得比较多的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反馈来看,在组织、联系志愿律师开展活动和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中,他们被占用了太多的精力。但因各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等都是兼职,也很难长期有精力、有效率地指导、管理、组织本地的志愿律师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配备专职律师来配合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工作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全国律协未保专业委员会将全力推动这项工作,也希望各地律协能对此给予大力支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200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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